新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致全市各单位的一封信
目前,境外疫情有增无减,国内多地相继报告阳性病例,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根据11月13日省应对疫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对全市各单位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全行业、全系统的管理,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凡不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纪依规,对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防疫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属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等做好防控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小公司、小企业等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督促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由属地将其拉入黑名单,通过适当途径给予惩戒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医疗、疾控机构、交通、经营单位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三、各单位要严格出差管理,要求本单位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市出差,要掌握出差员工出差轨迹并做好备案记录,对从中高风险地市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市返回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单位要同时落实主体责任,以单位名义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
四、各单位加大人员管理力度,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制度,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监督佩戴口罩,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按规定闭环负压转运至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各单位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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