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将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首先启动对刘某广、周某逾期不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一
交通违法行为人刘某广,男,31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年9月2日,刘某广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自强路中华大街处被桥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桥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刘某广处以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记12分。刘某广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桥西交警大队于年5月11日制作《催告书》对其进行了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违法行为人刘某广仍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年6月8日桥西交警大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6月1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冀行审2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对被申请人刘某广罚款元,加处罚款元。
案例二
交通违法行为人周某,男,现住桥西区。年5月29日,周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槐安路与西二环口处被桥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桥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周某处以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记12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桥西交警大队于年5月11日制作《催告书》对其进行了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违法行为人周某仍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年6月8日桥西交警大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6月1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冀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对被申请人周某罚款元,加处罚款元。
以上两起案例,是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一项强制执行措施。
下一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与人民法院对接,推动强制执行措施常态化,不履行道路交通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将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为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处理其名下机动车存在的多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还将依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条款,对达到五起以上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进行公开公示、公告、催告。请相关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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