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副县长曹某跨三省学习、工作,多次跨越资格条件限制,职务一路飙升,其中疑点不少,我想搞清楚这样三个问题:
第一,年曹某到湖北黄梅县任职,其身份是不是选调生?如果不是,她是不是中途转为选调生,要不,后来怎么能进入黄冈市委党校选调生培训班学习?
疑点:年湖北省选调生资格条件中,设置了“湖北省外一类高校”的选调资格。而曹某在江西二本高校读书,不符合报名条件。
第二,年10月之前,曹某是不是已提前调回安庆市,才有资格报名该市公开选拔?或者,安庆市为她网开一面,大门对她打开?
疑点:《安庆市年公开选拔县科级干部公告》表明,安庆市县联动公开选拔的对象,是本市及其“所在县(市、区)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人员”。而此时,曹某还在黄冈市学习。
第三,湖北省在职学习、安徽省拿工资,跨省安排,又不是组织上的挂职锻炼,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神安排?
疑点:年10月开始,曹某已任共青团安徽省太湖县委副书记,为什么还能继续留在湖北省黄冈市,继续市委党校选调生培训班学习,直到11月份。
“嫩黄瓜作文”和无数善良、正直的网友们坚信,组织人事制度是极其严肃、严格的制度,是组织公信力、权威性的保障。当一个个规定、资格门槛被“掀翻”、被“洞开”,组织的公信力被人践踏,我希望责任部门、负责人能站出来承担责任。
我愿意等待一些时间,但我希望是令人信服的结论!
友友们,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你心中的疑问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