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这3个村全国闻名,看看是你们村吗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和司法部通知要求,经各市县自查、省初核,分别提出建议保留、撤销、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内,如对初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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