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县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意见》,持续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恪守法治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高效规范立案。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工作准则,杜绝在季末和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现象;提高当场立案率,案件移送、流转、管控全流程公开,让人民群众在全市每个法院享受同等优质立案服务;推行线上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减少当事人讼累;实现跨域立案,构建“家门口”立案模式,让群众少跑腿。
3.生效证明免提供。依托市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库,可查询、打印全市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执行案件立案时,由立案庭统一查询、打印生效证明,当事人无需再提供生效证明。
4.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大对涉军、涉农、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开设特殊群体绿色服务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5.提升律师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律师服务专用通道,依托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一次核验、全国通办、全网通办”诉讼服务。
6.提升热线服务质量。确保诉讼服务热线在法定工作时间全时畅通,热情解答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发挥热线电话“一号通办”功能,搭建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连心桥”。
7.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告知并指导当事人依法自行调查取证;对于确没有能力调查取证的,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法院可以调查收集证据;对于律师申请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出具。
8.提供便捷缴费方式。提供诉讼费网上银行和诉讼服务大厅扫码缴纳两种缴费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缴费后,当事人可通过手机接收信息码,实现缴费票据自主打印。
9.提供便捷退费渠道。当事人可在河北法院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网上退费”模块查询符合退费条件的审结案件退费信息,实现线上申请退费。法院收到退费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10.裁判文书集约送达。联合邮政公司开展裁判文书集约送达,实现法律文书集中打印、统一送达,缩短送达周期,提高送达效率。
11.推行执行信息公开。提供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公开值班电话(-),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对涉及执行中止、终结、和解,以及处理被执行财产等重大事项,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情形外,向当事人公开。
12.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凡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13.实行信访责任制。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实行院长接待和挂账督办制度,院长接待日由院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重大、复杂、人数较多的集体访案件,挂账督办,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14.推进公平公正司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衙门作风,为群众提供平等、优质、高效诉讼服务。
15.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畅通人民群众反映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渠道(举报电话-)对控告、检举干警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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